关于开展广东省2016年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华南师范大学研修班跟岗学习活动的通知
2016-10-17 15:35:38 点击:收藏本文

各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对象: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17号)与《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级培训项目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跟岗学习环节的通知》(粤师培〔2016〕17号)相关要求,365的网址定于2016年10月—12月组织广东省2016年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华南师范大学研修班学员进入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开展跟岗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16年10月—12月期间进行,为期14天,具体时间段由工作室主持人确定并通知省骨干教师参训学员。

二、学习地点

广东省各中小学教师工作室(详见《广东省2016年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华南师范大学研修班跟岗学习分组安排表》,请登陆华南师大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主页http://www.xqrnfcp.com下载查阅)。

三、经费安排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省级骨干教师培训(跟岗学习是其中重要实践环节),按450 元/人/天的标准由培训院校转拨给承担跟岗学习任务的教师工作室,用于支付教师工作室主持人现场教学指导费、学员食宿费、资料费、专家现场指导课酬、专家交通食宿费、场租费、工作人员劳务等。

四、相关要求

1.学员需严格按照《广东省2016年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华南师范大学研修班跟岗学习分组安排表》执行,提前与指定的工作室主持人联系,并按时到所在工作室报到,不允许私下调换跟岗工作室,否则将取消跟岗学习成绩。工作室所在区县教师培训机构负责协调当地教育局、学校、工作室,共同安排学员的食宿和日常生活,请学员自备跟岗学习期间的个人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

2.学员应端正学习态度,以学员身份严格要求自己,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良好的学风,在实践中锻炼和提升教学能力与水平。

3.学员应自觉遵守跟岗学习所在学校、工作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跟岗单位在食宿、学习等方面的安排,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4.学员应认真完成跟岗学习规定的学习任务,做好跟岗记录(内容包括每天的工作日程记录、跟岗学习感想等),跟岗学习结束后,按规定提交有关跟岗学习汇报材料。

5.跟岗学习期间学员一般不允许请假,若有特殊情况,须学员本人写请假条,整个阶段请假半天以内者,请假条交由工作室主持人审批;请假一天的,请假条需由学校审批盖章后,交由工作室主持人审批;请假一天以上两天以内者,请假条需由学校审批盖章后,由所属教育局审批盖章后提交给工作室主持人;请假超过两天或无故缺勤者,跟岗学习无效,取消培训资格,若确有特殊情况者需由教育厅审批所有假条及申请均由工作室主持人统一提交给365的网址复核。

6.学习任务

1)教学实习:听评课不少于10节,上课不少于2节;

2)确定教育教学研究内容并开展研究工作,提交研究具体方案;

3)撰写1篇读书笔记,开发1节优秀课例(含教学设计、学案和上课录像),并根据该课例撰写1篇教学反思;

4)撰写第二阶段总结(跟岗学习的体会和收获);

5)做好阶段考核;

6)该阶段结束前,各个跟岗小组至少制作跟岗简报1期。

7.《广东省2016年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华南师范大学研修班跟岗学习分组安排表》将上传至各班级qq群以及华南师大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主页http://www.xqrnfcp.com请各位学员留意查看

 

365的网址

                            2016年10月10日

通知PDF版及跟岗分组名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