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2018年夏季硕士学位申请与论文答辩通知
2018-03-19 17:06:54 点击:收藏本文

各专业指导组、导师及有关硕士研究生:

为做好我院2018年夏季硕士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保证学位申请者的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遵照《华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4修订)》(华师[2014]80号文)及华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华南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4修订)》和所有的学位申请材料可在研究生院网页的学位工作栏“规章制度”和“资料下载”下载。请务必查看,并遵照执行。

二、根据学校2009[146]号文的规定,欠费研究生不予进行毕业审核与答辩工作,请存在欠费情况的同学在315日前将欠费存入学校学费账户里以便扣款。

三、研究生工作办指定专人审查学位申请人是否符合学位申请资格(包括学习期限、学位课程、科研成果等),学位申请期限要求,详见《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期限暂行规定》(华师[2008]47号),符合学位申请要求,具备学位申请资格者才可列入学位申请人员名单上报校学位办。

请各专业指导组严抓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审核工作,针对其论文选题、论文题目的表述、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等进行认真审议,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四、送审用的论文定稿和匿名评阅书请在415上交(硕士一式两份,请自行进行论文查重,评阅书请到学位办的网站下载,学术型请下载对应评阅书)至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203办公室。论文采取匿名评审,请不要在论文封面及内容、致谢等地出现本人名字及导师名字。另附一张纸注明:姓名、专业、年级、导师姓名、联系电话。论文封面请导师用铅笔写上“同意送审”并签名。

五、根据学校保密工作的统一要求,凡涉密的论文,必须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华师党委[2014]4号)要求实施操作,按要求进行定密、定级,报校保密委员会批准方可按有关程序进行论文送审、评阅及答辩。

六、请各位学位申请者登录http://yjsy.scnu.edu.cn/研究生管理系统,进入个人信息管理系统按照要求进行学位申请信息填报。

七、答辩后的学位论文定稿除按要求提交校学位办外(纸版及PDF电子版,具体要求见学位申请材料),还需提交给校图书馆,具体提交要求请到如下网站查看:http://202.116.41.252/lunwen/xueweilunwen.htm。查看后如仍有问题,可向校图书馆咨询,咨询电话020-85214418-876联系人:林老师。

提交给图书馆的论文将用于学校图书档案建设,提交给学位办的论文将由校学位办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省学位办文件要求提交给国务院学位办、省学位办官方指定学位情报信息采集机构,两方面的论文用途完全不一,没有关联。有关图书馆论文提交事宜,请联系图书馆查问。

八、学位论文书写格式及基本要求请参照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网页上关于论文的撰写要求http://yjsy.scnu.edu.cn/a/20090422/394.html

九、请按以上通知要求按时提交相关学位申请材料及学位论文,逾期不交当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十、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将于4月底反馈给各位同学,送审合格者请根据评阅老师的评审意见认真修改学位论文后参加本次答辩。送审不合格者将不能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

十一、暂定答辩时间为515,请提前做好答辩准备

十二、提前毕业的学生(含实行完全学分制学生)申请学位,其学位数据需要由研究生处培养科审核并单独从系统中选取。由此,请需要确认的同学在315日前向研究生处培养科上交相关材料并申请审核。已达毕业年限的同学,如未符合学位申请条件但符合毕业条件,可先申请毕业答辩,毕业答辩相关流程及材料可单独到研工办109咨询。

十三、本学期未能按期毕业的研究生包括延期毕业到期的研究生提交《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延期毕业受理时间截止到41日。逾期不办理延期毕业手续的学生将清退学籍。

十四、后续工作静待答辩秘书具体通知。

若有疑问,请与基培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基培院203室,电话020-8521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