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6年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华南师范大学培训班第四阶段集中培训通知
2017-06-05 08:51:15 点击:收藏本文

各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对象:

您好!

根据省教育厅《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粤教师〔2012〕10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17号)的有关要求,我校承办的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班第四阶段集中培训将于2017年6月分两批进行,欢迎您前来我校参加集中培训。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此次培训学习共分为两个批次:

(一)第一批

1.涉及学科:高中数学、高中英语

2.报到时间:6月20日(周二)下午13:00—16:00

3.学习时间:2017年6月20日(周二)6月24日(周六)

4.报到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正门粤海酒店

    (二)第二批

1.涉及学科:高中语文

2.报到时间:6月22日(周四)下午13:00—16:00

3.学习时间:2017年6月22日(周四)—6月26日(周一)

4.报到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学南9栋住宿部(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内环西路)

(三)各批次报到地点主要交通方式详见附件1。

二、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到前所需提交的材料

1.在报到十二天前将结业论文电子版提交给理论导师审阅,并于报到五天前依据理论导师意见修改定稿;结业论文撰写具体要求详见《广东省2016年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结业论文撰写打印要求》(附件2)。

2.在报到五天前,将结业所需提交文档材料第1-13项(含结业论文)打包发到指定邮箱。材料清单详见《广东省2016年骨干教师结业提交材料列表》(附件3),录像除外。指定邮箱详见《各学科结业材料提交邮箱》(附件4),邮件按照“学段+学科+学员姓名+所在单位+结业材料”统一命名。

(二)报到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1.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成绩考核分表(阶段三)(附件5),该表需由您所在学校签署评价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报到时提交纸质版原件;

2.成果展示材料:

1)电子版材料

以光盘形式提交,内含四个阶段学习成果、教学成果等(共15项材料,具体见附件3《广东省2016年骨干教师结业提交材料列表》),光盘封面请注明“学段+学科+学员姓名+所在单位”。

2)纸质版材料

结业论文一式五份,具体要求详见《广东省2016年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结业论文撰写打印要求》(附件2)。

三、费用说明

根据《广东省“强师工程”实施方案》(粤教师〔2012〕10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17号),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资料费由省教育厅专项经费支出, 培训期间学员的往返交通费及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报销。非培训期间的住宿费由学员自行承担。

四、温馨提示

1.请务必携带身份证、报到通知以及报到地点主要交通方式;

2.为方便培训期间的学习,建议参训老师自备笔记本电脑;

3.培训期间因我校培训任务繁重,住宿紧张,请学员不要提前报到或推迟返程;

4.未能依时参加此阶段培训的学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结业资格。

 

五、通讯联系方式

联系人:各班学科班主任及助理,联系方式具体见学员手册。

 

 

 

 

附件:

1.广东省2016年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华南师范大学培训班第四阶段集中培训各批次报到地点主要交通方式

2.广东省2016年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结业论文撰写打印要求

3.广东省2016年骨干教师结业提交材料清单

4.各学科结业材料提交邮箱

5.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成绩考核分表(阶段三)

6.广东省2016年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华南师范大学培训班第四阶段集中培训学员名单

 


365的网址

2017年6月2日

 通知及附件1-6.zip

学员提交结业材料的空文件夹.zip